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知_易甲康灰指甲连锁品牌
作者:
易甲康灰指甲公司
【
原创
】
2015-07-01
据新华社消息: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,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,使用风险大于效益,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撤销药品批准文号。通知要求,已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,召回工作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,召回产品在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。在我国上市的酮康唑口服制剂有片剂和胶囊剂,主要用于念珠菌病、皮炎芽生菌病、球孢子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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